比赛细则 

1、所有参赛选手国籍均不受限制;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中等艺术学校、音乐学校、师范院校音乐院系在校师生及专业文艺团体从事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员均可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可同时选择参加多于一个组别之赛事,但必须以独立申请表格填写。每份申请表格只接受填写一个组别的赛事,详情请参照比赛组别设置一栏。
3、所有参赛选手选拔赛或总决赛及相关费用自理。
4、选拔赛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5、所有已列明年龄限制的组别,参赛选手必须出示带有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本)。
6、参赛选手须按时参赛,违规者做弃权处理。
7、选拔赛及总决赛可选用同样的比赛曲目。
8、对于评委会委员做出之最终比赛成绩,任何人不得异议。
9、如参赛选手的演奏超过规定时限,评委有权终止演奏,但不影响评分。
10、所有选手一律背谱演奏。
11、任何人士不得于比赛场地内进行摄影,录音或录影,一切录像版权均属赛事组委会所有。
12、已缴交之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亦不得转让他人或转作另一项比赛之费用。
13、赛事委员会有权根据参赛选手水平调整或空缺奖项。
14、参赛选手所填报的资料只作比赛之用必须属实。如有违规者,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15、参赛选手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6、总决赛前选手自行抽签决定参赛顺序,抽签时间请留意大赛指定网站关于比赛的公告,如超时未来抽签的选手,将由比赛组委会决定其选手的参赛顺序。
17、各城市每名未满十八岁的参赛者来广州参加本比赛,均须由至少一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前来。所有参赛团体或个人在广州逗留期间(包括比赛期间)健康与安全事宜,概由参赛选手或各参赛团体自行负责。
18、组委会有权修改比赛规则及其他比赛有关事项,若有任何修改均会在比赛指定网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19、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属德中同行-欧米勒国际钢琴公开赛组委会